菏泽市建筑机械行业协会郑重声明: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文件精神,我协会积极响应政策号召,在本行业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组织的建设机械岗位培训基于考训双方市场化自愿规则,仅限“岗位基础知识能力层面”。培训合格后所颁发的培训合格证明只作为参加过相关知识培训的证明,不是特种证件,不属于从业准入类证书,不能替代政府许可部门的特种作业资格操作证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等使用。
1、本协会依托合作培训机构为责任主体,经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协会统一颁发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是建设行业相关领域人员参加岗位基本知识与基础能力培训的凭证,不作其他用途。
2、特种作业人员需取得国家行政许可颁发的特种设备操作证方可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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